9月18号H1B新规,让H1B更难了
9月18号,白宫发了行政令,加强各部门在H1B申请之间的合作。原文可以搜索Enhancing Program Integrity and Interagency Coordination in the Administration of the H-1B Nonimmigrant Visa Program)

小曾attorney研究后,发现这个行政令,提出了两个新观点:
1. 在审理H1B的时候,新增了,要看公司过去一年,是否有裁员。
而且行政令还要求劳工部在 30 天内开始检查以前已经提交的H1B,看是否要回溯,对某些雇主采取行动。
2. 要求以后所有审理H1B的部门,进行综合合作。

我认为对H1B审理,有以下的两个影响
1.关于H1B申请,新增要求看雇主过去一年裁员的情况,并且看裁员是否裁掉了美国本土员工,是因为白宫认为,持有H-1B外国员工,不应该是来抢美国本土人的工作,只是来补充美国劳动力市场的。
如果一家公司刚裁掉一批美国本地人,很快又去申请大量 H-1B,这种情况可能存在用外国员工替代美国员工的风险,所以要加强审查。
但是也不是说,裁过员的公司以后就不能办 H-1B 了,只是裁员会成为一个新的重要审查因素。
至于裁多少人算严重?是不是同一个部门或者同一个职位才算?裁员多久以后申请比较好?公司需要提供什么解释和证据?
这些细节,行政令本身还没有规定清楚,后续还要看具体规则。
总之,按照这个逻辑,以后大家跳槽都要小心了,保险的是等新雇主的H1B批准之后,再跳槽,不要拿新雇主的H1B receipt就去工作。因为其实雇员在找工作的时候,其实很难清楚公司之前真实的裁员情况。
2.关于以后审理H1B的部门,进行跨部门合作。不仅劳工局,移民局,Department of State会互通信息,还可能结合其他部门掌握的工资,经营情况,tax和行业数据等一起审。
以前H-1B由不同部门分段负责:劳工部审LCA(工资和工作地点),移民局审I-129(比如专业性,雇主办公地址,之前身份合法维持等),大使馆负责境外签证,海关负责入境。
它们不是没有信息交换,但一般情况下,是各自为政。小曾attorney甚至见过,LCA和I129,工作地址不一样的,H1B也过了。由此可见,这几个部门之间,有时候真的不熟。
现在要求跨部门合作,那么这种情况就会大大减少。
这些跨部门合作加深,其实在最近一年,我们已经感受到了
1. 移民局通过 VIBE 系统使用 Dun & Bradstreet(D&B)的商业数据库来核验雇主信息。
比如有补件,说查到公司在这个州,并没有经营记录。或者移民局查公司人数,发现只有2个,但是在H1B申请里面,雇主却说有10个员工。
2. 和IRS合作。例如公司报税(尤其是Form 941雇主季度联邦税表)、W2、工资记录与上报的员工数量是否一致,有没有少交tax
3. 和银行合作。可以查到老板或者员工的个人银行账户明细,看工资是否真的到账以及是否有利益往来。
4移民局和大使馆的合作。H1B 签证被拒,因为雇主之前在移民局被onsite抽查的时候,被发现公司有帮忙其他员工挂靠H1B的嫌疑,导致境外申请H1B的员工,签证被拒。
总之,H1B以后会收紧,建议大家,找工作的时候,找比较靠谱一些的雇主,如果跳槽的话,等H1B批准之后再跳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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