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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1/EB1A:哪些是YM局认可的主流媒体

  • 作家相片: ZENG QI
    ZENG QI
  • 7月23日
  • 讀畢需時 2 分鐘

在 O1 或 EB1A 的申请中,如果你想用媒体报道来证明该媒体是 “主流媒体”(Major Media),那就绕不开一个核心问题:你拿什么来证明这个媒体“主流”?

 我们提到了USCIS重点审查的三个维度: 

📈 媒体的发行量(circulation) 

📊 观看量(viewership) 

📚 读者量(readership)等客观数据  

这时候,有小伙伴可能会说—— “这还不简单?我去找媒体的‘About Us’页面,他们都说自己影响力超大,全球用户几百万!”  

🙅‍♀️ 但问题就在这儿:USCIS不认“王婆卖瓜”式的自夸! 我们来看今天这则真实的AAO判例👇  

🧾 案件回顾: 申请人提供了两个媒体的文章来证明自己的成就,并主张这两个媒体都是主流媒体:  

• El Horizonte,据说全球有225万订阅者

 • De10.mx,据说每月访问量超过1000万  

🚨结果呢?USCIS不认!为什么?  

1️⃣这些数据都是媒体自己写信吹的,没有提供第三方来源(比如SimilarWeb、ComScore截图等)  

2️⃣提供信件的编辑和记者没有说明数据来源;  

3️⃣ 申请人也没有提交任何可信的证据去“验证”这些数字是不是真的。 USCIS的评语非常直接: “The Petitioner did not offer any independent, objective evidence to corroborate the assertions in the letters.” (见图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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📌 所以重点来了! 如果你想用某篇文章来作为“主流媒体报道”的证据,请务必注意:

 ✅ 别只用媒体编辑/记者写的“推荐信”式内容; 

✅ 提供第三方数据支撑,如: 

• 流量排名截图; 

• 业界认可平台的访问量数据; 

• 媒体在行业中的影响力报道或引用情况; 

📌 一句话总结:不能光听媒体自己说它有多牛,还要让别人也认同它牛!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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