O1/EB1A:哪些是YM局认可的主流媒体
- ZENG QI
- Jul 23
- 2 min read
在 O1 或 EB1A 的申请中,如果你想用媒体报道来证明该媒体是 “主流媒体”(Major Media),那就绕不开一个核心问题:你拿什么来证明这个媒体“主流”?
我们提到了USCIS重点审查的三个维度:
📈 媒体的发行量(circulation)
📊 观看量(viewership)
📚 读者量(readership)等客观数据
这时候,有小伙伴可能会说—— “这还不简单?我去找媒体的‘About Us’页面,他们都说自己影响力超大,全球用户几百万!”
🙅♀️ 但问题就在这儿:USCIS不认“王婆卖瓜”式的自夸! 我们来看今天这则真实的AAO判例👇
🧾 案件回顾: 申请人提供了两个媒体的文章来证明自己的成就,并主张这两个媒体都是主流媒体:
• El Horizonte,据说全球有225万订阅者
• De10.mx,据说每月访问量超过1000万
🚨结果呢?USCIS不认!为什么?
1️⃣这些数据都是媒体自己写信吹的,没有提供第三方来源(比如SimilarWeb、ComScore截图等)
2️⃣提供信件的编辑和记者没有说明数据来源;
3️⃣ 申请人也没有提交任何可信的证据去“验证”这些数字是不是真的。 USCIS的评语非常直接: “The Petitioner did not offer any independent, objective evidence to corroborate the assertions in the letters.” (见图2)

📌 所以重点来了! 如果你想用某篇文章来作为“主流媒体报道”的证据,请务必注意:
✅ 别只用媒体编辑/记者写的“推荐信”式内容;
✅ 提供第三方数据支撑,如:
• 流量排名截图;
• 业界认可平台的访问量数据;
• 媒体在行业中的影响力报道或引用情况;
📌 一句话总结:不能光听媒体自己说它有多牛,还要让别人也认同它牛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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