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p of page


O1A遇全面补件后获批,是运气爆棚还是放水?
今天小曾attorney想分享一个zui新获批的 O-1A 案例。 这个客人在我们初次递交之后收到了 RFE, RFE 是近来大家很害怕看到的类型:USCIS对我们主张的三项标准都进行了质疑。RFE的难点在于,我们已经没有太多新的材料可以补充了,但zui后还是顺利获批。所以想把这个经验分享出来,给zui近在经历 O-1 RFE 的朋友一些参考。 先来说说客人背景: 这个小伙伴是做企业家方向的 O-1A,我们当时用的是三项标准,刚好卡在zui低要求。 我们初次递交的时候,其实已经把能找到的材料、能做的 research 都尽量做到位了,但还是收到了 RFE。 而且这个 RFE 是对三项全部的质疑: 1. 奖项 USCIS认为我们的奖项不够有含金量,理由是: 这些奖项“无报名门槛” 2. 媒体报道 认为媒体认可度有限,缺乏“重量级” 3. Leadership / Critical Role 认为这两家公司无法证明是“知名公司” 收到RFE,在跟客人沟通之后,现实情况其实挺困难的:奖项和媒体那块客人没有新材料可以提
ZENG QI
Mar 272 min read


无媒体无奖项,O1B弱案件获批
批准件见图2。 用了三个O1B标准 1:参与杰出声誉的制作或项目。 我们不仅要证明你过去曾经参加过这些大制作,还需要证明你在可预见的未来也会继续进行大制作。 这个申请人在这一条上其实不算特别强。 他确实参与过两次大制作,但这两次项目本身是以公司为主导,在关于项目的媒体报道中完全没有提到个人。 所以我们在这一部分的重点,放在了公司证明信上,主要通过公司证明信来说明申请人的参与情况。 2:在知名公司担任重要职位 同样需要证明过去 + 未来。这位申请人确实在两家业内知名公司任职过。同样,职位证明部分主要依赖公司证明信来完成。 不过小曾attorney有一个观察:现在移民官往往不会过度质疑职位本身,很多案件更容易卡在“公司是否真的知名”这一点。如果公司本身有媒体报道,行业认可度高,有愿意出强有力的公司证明信,这一条通常就比较容易通过。 这个案例刚好属于这种情况:申请人所在的两家公司都有不少媒体报道,随便检索都能找到相关资料。所以虽然申请人个人履历不算特别突出,但反而因为踩中了移民官的判断重点,这一条得以顺利通过。 3专
ZENG QI
Feb 272 min read
bottom of pag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