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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拒信后,I290b是Reopen还是Reconsider?
收拒信后,I290b是Reopen还是Reconsider? 上一篇聊了这个案件为什么会被拒,以及我们后来在290B里是怎么回应USCIS提出的问题的。今天继续聊一个收到B2拒信后很现实的问题:290B到底应该做Motion to Reopen、Motion to Reconsider,还是两个一起做? Reopen主要是告诉USCIS,案件后来出现了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,希望USCIS重新开案再审理。Reconsider则是指出原决定在法律适用或者分析上存在问题,请USCIS重新考虑原来的决定。 所以,我们收到拒信以后,并不会先默认要做哪一种,而是先看两个问题:案件后来有没有出现new facts?拒信本身的法律适用和分析是否存在需要回应的地方? 回到这个案件。客户是在B2 RFE回复之后递交了新的自雇H1B,而这个事实在USCIS审理B2时还没有发生。这个新的H1B filing,正好可以解释客户为什么后来没有按照新的机票离境,因此我们把这部分放进了Reopen。 但如果只做Reopen,我觉得还没有完整回应这份拒信。因为USCIS几乎只是根
ZENG QI
8月6日讀畢需時 2 分鐘


B2 pending转H1B被拒,I290B开案获批✅
上一篇聊了B2 Pending期间,H1B filing时间点的选择。今天继续回到这个案件,聊聊这份B2为什么会被拒,以及我们后来在I-290B重新开案里是怎么回应的。 客户开始递交B2时,提交了一张回国机票,计划2月离开。后来收到RFE补件时,2月已经过去,USCIS便问:既然你当时表示2月会离境,为什么没有走? 回复RFE时,我们解释了没有按照原计划离境的原因,又补充了一张5月离境的机票。同时,我们还提交了客户在B2期间具体做了什么,以及其他用来说明其B2停留目的的材料。 但案件审理得比预期更久。等到USCIS作出决定时,5月也已经过去。拒信很短,意思基本上是:申请人再次没有按照提交的机票离境,因此其停留并不是temporary,B2申请被拒。 收到拒信后,我们在I-290B里从几个层次进行了回应。 一方面,申请人后来没有按照原定时间离境,并不等于他在递交B2申请时的intent就是不真实的。后续计划发生变化,不能直接倒推一开始申请B2时的想法存在问题。 另一方面,我们在RFE回复中提交的并不只有新的机票,还包括客户在B2期间实际活动等材料。
ZENG QI
8月5日讀畢需時 2 分鐘


B2 Pending时,做H1B filing时间点很关键?
上一篇分享了我们刚获批的 I-290B 案件(时间线见图二)。这个案件里,有一个问题小曾Attorney一直觉得值得单独聊聊:B2 Pending 期间,H1B 到底什么时候递交? 近一年,这个问题越来越常见。 大多数情况下,什么时候递交 H1B,其实还是看雇主什么时候愿意提交。如果雇主希望尽快递交,那很多时候也没有太多选择空间。 但如果时间上有余地,我觉得还是可以提前想一想。 大的来说,无非就是两种情况:B2 批准以后递交,或者 B2 Pending 期间递交。 如果能够等到 B2 批准以后再递交,整个时间线会简单一些。 但现实是,现在很多 B2 审理都比较慢,不少申请人根本等不到批准,就要决定 H1B 什么时候交。 这个时候,我觉得还有一个时间点值得考虑: 是在收到 B2 RFE 之前递交,还是 RFE 回复之后递交? 这个问题,我觉得没有固定答案。 它还是要结合当初 B2 是怎么申请的,以及整个案件已经形成的时间线来看。 回到上一篇那个案件。 📚因为客户递交的是一份自雇 H1B,时间安排相对
ZENG QI
8月4日讀畢需時 2 分鐘


这次,H1B 60天grace period竟然不被认可
很多H1B的小伙伴,都想当然的认为,H1B有60天的grace period。 但近期有个案子,移民局明确说了,60天不是法律天然赋予的权利,是 USCIS可以给,也可以不给。 这个小伙伴,在H1B 60 天grace period的第58天,把自己转B2的申请递交到移民局,但是却收到了intent to deny。见图2 移民局不给 60天的grace period,认为在递交的时候没有身份。因为移民局说,60天的grace period本质上是一个discretionary benefit自由裁量权下宽限期,而不是自动赋予的权利。 所以即使是在H1B,60天内递交申请,,也不代表移民局一定会认定我们维持了身份。 首先,60天grace period 和I94到期日,二者取短。 就算grace period算满60天,国土安全部可以基于其自由裁量权,取消或缩短这60天的宽限期。(见图3)。 USCIS官网明确写了the 60-day grace period provision is a discretionary...
ZENG QI
4月22日讀畢需時 2 分鐘


离职后雇主要撤销我的H1B
除了封面说的H1B被裁,后续转F1和B2,转身份曲折的困境,还有一个需要确定的是,是H1B被裁员之后,前雇主是否会撤销自己的H1B。因为这样可以知道自己转下一个身份,到期有多少时间准备。 1️⃣先说一个大家常见的误解,即使雇主撤销了员工的H1B,也仅仅只是撤销了在这个公司的H1B,并不会撤销员工本身,六年里,还没有用完的H1B的时间。所以再找新雇主,也不需要重新抽签,小伙伴心可以放进肚子里。 2️⃣理论上来说,H1B被裁之后,有60天grace period,H1B员工可以在这60天之内,找到新雇主递交H1B transfer,或者转B2的申请,只要确保所有的新的身份申请,会在60天grace period之前,邮寄或者到达的移民局。 3️⃣但是目前的新情况是,如果在grace period期间,移民局收到了雇主要withdraw员工的H1B,并且没收到这个员工新的身份申请,比如转B2或者新雇主递交的H1B transfer,那么即使H1B员工依然在60天grace period之内,移民局依然会在很短时间内错误案子发送到移民法庭。
ZENG QI
2月2日讀畢需時 2 分鐘


亚麻裁员,撤销H1B,应对策略
Amazon1月28号的裁员,会给90天的工资,一直到4月28号。在这90天内,还可以算是在employement+享受员工福利。amazon裁员后。 在Amazon关于移民身份的文件,上面有提到,一旦seperate,就会向USCIS withdraw h1b。所以应该是过完这三个月,会统一向移民局withdraw这些H1B。也就是,会在60天grace period的时候撤销H1B。 所以,在拿工资的这三个月期间,还是安全的。这三个月可以继续找工作。但是在4月28号到6月28的Grace period期间,如果USCIS 收到H1B的撤销申请,有可能会错误的发NTA(Notice to appear),而导致案子错误的进入移民法庭,进入递解程序。强烈建议,在这期间,先递交一个B2,先把身份衔接上。如果在6月28号之前,找到工作,可以撤销B2. 还有很多小伙伴的一个误区,amazon只是撤销的是在amazon 的H1B,员工自己还没有用完的六年剩下的时间,是拿不走的。所以员工还是可以正常做H1B transfer,不需要重新抽签,也
ZENG QI
1月29日讀畢需時 1 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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