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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拒信后,I290b是Reopen还是Reconsider?

  • 作家相片: ZENG QI
    ZENG QI
  • 8月6日
  • 讀畢需時 2 分鐘

收拒信后,I290b是Reopen还是Reconsider?

上一篇聊了这个案件为什么会被拒,以及我们后来在290B里是怎么回应USCIS提出的问题的。今天继续聊一个收到B2拒信后很现实的问题:290B到底应该做Motion to Reopen、Motion to Reconsider,还是两个一起做?


Reopen主要是告诉USCIS,案件后来出现了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,希望USCIS重新开案再审理。Reconsider则是指出原决定在法律适用或者分析上存在问题,请USCIS重新考虑原来的决定。


所以,我们收到拒信以后,并不会先默认要做哪一种,而是先看两个问题:案件后来有没有出现new facts?拒信本身的法律适用和分析是否存在需要回应的地方?


回到这个案件。客户是在B2 RFE回复之后递交了新的自雇H1B,而这个事实在USCIS审理B2时还没有发生。这个新的H1B filing,正好可以解释客户为什么后来没有按照新的机票离境,因此我们把这部分放进了Reopen。


但如果只做Reopen,我觉得还没有完整回应这份拒信。因为USCIS几乎只是根据客户没有按照机票离境,就倒推出他初次申请B2时的intent不真实。同时,我们在RFE回复中提交的其他材料,也没有在拒信中得到完整分析。所以,我们还需要通过Reconsider,回应USCIS原决定中的推断和法律分析。


从准备难度来说,Reopen相对直观一些:先确定什么是后来发生的新事实,再用材料把这件事证明清楚。Reconsider通常更费时间,因为仅仅说“USCIS判断错了”是不够的,还要说明原决定具体错在哪里,并通过法规、案例和案件逻辑把观点支撑起来。


我们当时的工作顺序,是先把所有能够回应拒信的点列出来,再整理这些观点之间的关系,根据形成的框架去做法律调研。整理完成以后,再决定哪些内容属于Reopen,哪些内容属于Reconsider。因此,收到B2拒信以后,要先拆拒信、看时间线,再判断新的事实能解决什么问题,原决定本身又有哪些地方需要回应。


下一篇,我们继续聊H1B十万美元暂停以后,我们从这个案件中观察到的一些变化,以及这类案件接下来可以怎样考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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